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抓好粮食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制度,促依法治粮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政策法规科。随着粮食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了政策法规科,有机构有人员,确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管粮。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并制定了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重要合同签订、法规规章制定等,均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二、加强法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一)组织集中学习。利用党组织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支部学习、机关周二下午集体学习等时段,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注重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加强对宪法、国家安全法、党纪条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新公务员法等重点内容的学习解读,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强化法治思维。
(二)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干部自学、知识测试等方式,全方位地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组织机关全体同志参加国家安全知识测试,进一步普及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营造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自觉。
(三)观看专题教育片。组织集中收看《蝇贪蚁腐》《“象牙塔”里的硕鼠案》《强力破“网”打“伞”深化扫黑除恶》等反腐警示专题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干部职工深受感染与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我局的法治道德建设。
三、围绕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我局1个行政审批事项(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拆分为3个子项(粮食收购资格证的首次申请、变更、延续),2020年度截至12月底办件量为2件。行政事项发布指南准确度、完备度100%,“网上可办”率、按时办结率、网上受理率、不见面审批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材料,3个子项由原来的8个材料分别压减到6个、6个、3个。进一步压缩办理承诺时限,3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时限由法定15天分别压缩到3天、1天、1天。提高“马上办”事项率,3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2个达到了“马上办”。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能,提升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完善动态管理,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政职权。对不符合时宜、阻碍改革发展或与当前“放管服”改革精神相违背的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取消调整。2020年我局下放4项行政处罚事项,并做好了下放行政职权的落实和衔接。
四、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对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符合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县区指导提升和经验推广,引导其向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领域扩展和提升,指导其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标准对我市西平县粮食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培育、提升,使示范点名副其实,充分发挥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发展。
(二)认真做好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根据执法实践探索梳理、公布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减少和纠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制度,为行政决策、依法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
(三)持续创新执法和监管方式。进一步解放思想,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放管服”改革有效衔接、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执法方式创新。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数据共享将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检验检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实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建立粮食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情况。
(二)严格执法追究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追究责任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常态化追究责任机制,加大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六、多措并举,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探索,结合实际开辟更加简便的行政复议受理途径。2020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申请为0件。下一步我们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认真落实《驻马店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参加复议活动的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