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实施方案(试行)(http://lswz.zhumadian.gov.cn/News_View.asp?NewsID=3172)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
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完善粮食储备保障体系,增强区域粮食市场供求和应对粮食应急状况的能力,根据中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豫粮文〔2021〕123号)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2022年5月18日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正式公开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方案》起草的主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等。
二、起草背景
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
2021年7月19日,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市场调控和粮食产销情况等因素统筹建立本级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
2021年11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储备分为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商业库存。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是指粮食加工企业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建立的库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确定的企业储备规模,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建立合理的社会责任储备”。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具体描述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起到的宏观作用以及达到的目标。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包括社会责任储备的功能定位、建立储备企业的范围、条件以及时间节点,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储备规模实施动态管理。
第三部分:储备管理。包括压实县区政府、粮食和储备部门、企业等各方责任,储备管理、轮换和检查的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储备动用。明确了动用权限由粮食和储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具体规定了动用的程序以及动用后的恢复和补偿。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加强了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