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制度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必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既要抓物质基础,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也要抓机制保障,做到产能提升、结构优化、韧性增强、收益保障、责任压实。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法律的形式把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成为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顺应发展需要。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针对粮食安全领域存在的耕地利用、粮食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以及粮食应急、节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制,切实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同时,为应对粮食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提升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三是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难点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在政策上,要考虑如何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实现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齐头并进,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保障14亿多人的粮食安全,必须回答好谁来种地的问题。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和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给农民吃上“定心丸”,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地方抓粮更有积极性。
四是满足多元发展需要,更好保障消费需求。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要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抓住粮食供给宽松的有利时机,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讲粮食安全,实际上是食物安全。老百姓的食物需求更加多样化了,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粮食安全保障法提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明确国家粮食安全既要保数量,也要重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真正走质量兴农之路。